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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运营—活性污泥驯化(下)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8-02-28阅读:1468

第三阶段

 

活性污泥驯化工作进入第三阶段后,活性污泥驯化工作基本完成。在此阶段中,应严格按照样表3-1中所列分析计划,对泥水混合物的关键参数进行监测、分析和控制,并保存相关数据供系统正常运行参考。当活性污泥浓度值达到规定范围并相对稳定时,可以认为活性污泥驯化工作基本完成。污水经生化和沉淀处理后,出水SS应达标。在该阶段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操作情况进行剩余污泥排放。

 

第四阶段

 

该阶段的目的是记录运行参数,即活性污泥30分钟沉降比(SV)、生物镜检、污泥回流比和剩余污泥排放量等关键控制参数。为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参考。当进水浓度较低、污泥生长情况较差的情况下应增加污泥回流比,同时当污泥膨胀等情况发生时应减小污泥回流比。

 

在污泥驯化的该阶段和以后系统正常运行的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污泥回流比,如果没有保证污泥回流比,可能会出现以下现象:

 

没有足够的活性污泥来处理污染物。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系统启动的前一到两个星期;若污泥回流比较小,导致污泥在沉淀池中停留时间较长,污泥在二沉池中发生厌氧反应,可能会出现上浮和臭味;污泥在二沉池中形成较厚的泥层,可能导致出水悬浮固体浓度较高;当有足够的溶解氧浓度的情况下,活性污泥在生物处理池中将产生硝化反应,可能会导致沉淀池中发生反硝化反应导致污泥量增加。

 

污泥驯化的第四阶段结束后及污泥驯化工作完成后,活性污泥各运行参数都应在设计控制范围内并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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