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光污染,你是否已经习惯了“不夜城”?
夜幕降临,城市被璀璨的灯火点亮,高楼玻璃幕墙折射着刺眼的光芒,户外广告大屏滚动着炫目的画面,LED路灯将路面照得亮如白昼——这是现代都市的夜晚景象,也是无数人习以为常的“不夜城”。那些过于泛滥的人造光正悄悄困扰着我们的生活、健康与生态。2026年8月15日,我国首部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施行,其中专设“光污染防治”章节,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看不见的污染”亮出了红牌。
一、光污染是什么?不只是“亮得晃眼”
1.1 定义:被忽视的“看不见的污染”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事情:凌晨两三点,对面的LED广告大屏突然关掉,房间瞬间从“亮如白昼”归于黑暗;开车经过路口,监控补光灯突然爆闪,眼睛瞬间“定向失明”;而白天,街对面的高楼幕墙反射来的阳光更是让屋内眩光一片……
这些现象,都属于“光污染”。
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给光污染下了明确定义: “本法所称光污染,是指过度、不恰当使用人工照明或者不恰当改变日光的照射条件,造成周围生活环境中人的视觉受到干扰的现象。”
光污染是继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等污染之后的一种新的环境污染源,属于物理性污染。随着夜经济的蓬勃发展,城市夜间照明早已超越了基本的道路照明功能,景观亮化、户外广告、建筑幕墙反射等带来的问题日渐突出,“看不见”并不意味着不存在,更不意味着可以忽视。
1.2 你不知道的身边这几种光污染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定义和相关科普,常见的光污染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
白亮污染:阳光照射强烈时,城市里建筑物的玻璃幕墙、釉面砖墙、磨光大理石和各种涂料等装饰直接反射光线,明晃白亮、炫眼夺目。走在玻璃幕墙超高层建筑下,常常能看到刺眼的阳光反射过来。2019年,某一线城市CBD大楼因幕墙反射曾将地面车辆的车漆烤出斑点。这些可还只是白天的白亮污染。
人工白昼:由于城市夜景照明、广告灯箱、媒体立面墙、LED显示屏等在夜间过度照明,使得夜晚的天空亮度大幅上升,形成“人工白昼”。这种现象在商业繁华区最为突出,许多周边居民反映“窗帘拉上仍然亮得睡不着”。
彩光污染:常见于舞厅、KTV、大型活动场所的旋转灯、荧光灯、彩色LED屏以及彩色激光灯等,其光污染的主要危害在于色彩绚烂的光线可能引发眩晕、恶心等生理不适,长期暴露还会干扰视觉系统。
二、你家窗户对面的广告屏,正让你“悄悄生病”
2.1 睡眠:当黑夜不再“纯黑”,身体会“造反”
许多人认为:“闭上眼睛就等于天黑,灯光再亮也与我无关。”这其实是一个巨大的误会。
2025年发表在顶级医学期刊JAMA Network Open上的一项大型研究,用近9万人长达10年的追踪数据揭示了夜间的光线对健康的惊人影响:与夜间处于最暗环境的人群相比,那些习惯性在亮光下睡觉的人群心血管风险显著飙升——心衰风险增加56%,心梗风险增加47%,卒中风险增加28%。
你闭着眼,光却能穿透眼皮。 眼皮虽然叫“眼皮”,但它其实并不具备真正的“遮光布”功能。眼睑的血管和组织非常薄,对光线,特别是LED灯和手机屏发出的蓝光波段,基本上属于“半透明”状态。夜深时,周围环境仍明亮,当光线照进视网膜,它会直接抑制体内的褪黑素分泌。
褪黑素是我们身体的“夜间保安”,负责告诉各个器官“天黑请闭眼,该休息了,开始修复模式”。一旦夜间有光,褪黑素分泌被抑制,身体就会收到错误信号:“天亮了?起来嗨!”交感神经被迫持续“加班”——本该在夜间占主导地位的副交感神经(负责放松、修复)被压制,交感神经(负责兴奋、应激)强行上岗,导致心率该慢的时候慢不下来、血压该降的时候降不下去。
形象地说——开着灯睡觉,等于让你的心脏被迫“值班”通宵。长期如此,心脏也是肉长的,能不累吗?
2.2 代谢:除了心脏,长肉也是“光”的锅
开灯睡觉不仅容易给心脏增添负担,还可能在无形中让人悄悄发胖。其核心原因也是光线打乱了身体的自然节律,从代谢、激素到食欲,形成了一套“致胖连锁反应”:
第一,褪黑素被抑制,代谢效率降低。 黑暗是身体分泌褪黑素的关键信号。夜里有光,松果体减少甚至停止分泌褪黑素。褪黑素一少,睡眠变浅、昼夜节律紊乱,基础代谢跟着下降,热量消耗变少,人就更容易囤脂。
第二,引发胰岛素抵抗,身体更倾向于储存脂肪。 研究发现,长期开灯睡觉会干扰血糖调控机制,胰岛素作用效率下降,身体不得不分泌更多胰岛素来控糖;而高胰岛素水平,会强烈促进脂肪合成与储存,尤其腰腹脂肪更容易堆积。
第三,食欲激素失衡,更想吃高热量的东西。 睡眠被光线扰乱后,身体会产生“能量不足”的错觉:抑制食欲的瘦素减少,促进饥饿的饥饿素增多。结果就是白天更容易饿、更想吃甜油高热量的食物,摄入量悄然超标。
2019年《JAMA内科学》对4.3万名女性长达5年的追踪研究数据显示:与在完全黑暗中睡觉的女性相比,开着灯或电视睡觉的人,体重增加5公斤以上的风险升高17%,超重和肥胖的风险分别增加22%和33%。
Medscape 2026年2月的评论文章进一步指出,夜间光线暴露不仅会扰乱睡眠,还会对心脏、代谢、认知和心理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光线本身具有直接的生理效应,能够改变褪黑素水平、引起皮质醇飙升,甚至改变生殖激素,其健康影响远比大多数人想象的要深远。
三、本该“暗夜行动”的它们,正在失去回家的路
光污染的困扰不只困扰人类,繁多的夜间动物和整个生态系统也深受其害。科学家已经明确指出,光污染正在成为特定种群减少的一个新的重要诱因。
3.1 飞蛾扑光:“夜晚的蜜蜂”因光污染丧失方向感
蛾类是自然界最重要的夜间传粉者之一,被誉为“夜晚的蜜蜂”。它们不仅为开花植物传粉,更是蝙蝠、鸟类等许多动物的重要食物来源。然而,街道照明灯等人造光源正在严重干扰这些夜行昆虫的定位能力,进而降低其交配成功率。
德国奥尔登堡大学Jacqueline Degen博士凭借此项研究获得了欧洲研究委员会150万欧元的启动资助。她假设人造光会削弱雄性蛾类的空间定位能力,阻碍它们寻找愿意交配的雌性,从而导致繁殖率下降。她正在开发创新的3D追踪系统,将超轻应答器附着在蛾类背部,再利用定制无人机跟踪其数百米范围内的飞行轨迹,精确探究月光、街道照明、天气和云层等因素如何交互影响飞蛾的行为及大自然繁殖链的完成。
研究人员强调,光污染是一个必须重视的保护问题,随着人造光问题的日益加剧,尤其需要更多的公众知识和意识。
3.2 候鸟迷航:城市灯光的“致命诱惑”
候鸟依赖自然光信息来规划迁徙和繁殖的时间,然而人造夜间光线正在打破这种平衡。2025年10月发表的一篇学术综述,系统总结了夜间人造光对候鸟的五大类影响:干扰定向导航能力、被吸引至城市中心、增加碰撞建筑物的风险、打乱夜间捕食者—猎物关系,以及干扰对迁徙至关重要的激素节奏。
春季和秋季迁徙季节,我们经常能在高楼林立城市的玻璃墙根部或环楼周边,看到候鸟因撞窗而亡的惨状——大量人工光源让鸟类的夜行视觉发生不可逆的错判,最终以悲剧收场。
英国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2026年3月发布的Plan-B报告进一步指出,当光污染与噪声污染同时存在时,还会对野生动物产生协同性的放大不利影响,对陆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的负面影响正在逐渐累积显形。
四、亮起的灯光照向太空:我们正在失去头顶的星空
光污染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后果:我们正逐渐失去仰望星空的权利。
根据国际暗夜协会的定义,城市夜空辉光是指光线向上方逸散、被大气中的雾或污染物等细小颗粒散射在低空形成的漫射光。这种弥散的光晕使得天空亮度增加,遮蔽了银河与暗弱星辰的光芒——城市的天空永远是泛白、泛黄的“不夜天”,而孩子们可能从未真正见过壮丽的银河。
“让南京成为一座有历史、有温度、有星光的城市。”——《南京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6—2035)》中清晰地写下了这样的话。该市是截至目前率先划定“暗天空保护区”并严格管理城市照明的城市之一。根据规划,南京全市照明将划分为重要区域、一般区域及暗天空保护区三大分区,对亮度、光色等指标实施精准管控,最大程度减少光污染,保护城市夜空资源、生态系统和市民健康。
在南京之外,另一座“追星之城”是青海的冷湖镇。这片位于青藏高原柴达木盆地深处的土地,海拔高、空气稀薄干燥,曾经因为石油资源枯竭而几乎变成“空城”。如今依托赛什腾山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条件,冷湖天文观测研究基地已吸引一批先进望远镜项目落户。为保护天文观测环境,2023年《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冷湖天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关于暗夜星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冷湖已将其全域1.78万平方公里纳入暗夜星空保护区,划分为暗夜保护核心区和缓冲区,将一些开发项目重新选址,确保远离核心区,从源头上减少光污染。
2026年4月,华北首个火山暗夜星空保护基地在内蒙古乌兰察布获批设立。该基地海拔约1500米,年均晴好天气超200天,作为距离北京最近的暗夜观星区域,这里光污染水平极低,拥有开阔无遮挡的观测视野,正在尝试探索“白天火山科考、夜间星空观测”的复合型旅游新模式,既保护了暗夜,也为当地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暗夜保护区已不是一个遥远的概念——它已经写进城市规划,写进地方法规,成为高质量发展的一道闪亮标尺。
五、光污染不入法:从“无人能管”到“专设一章”
5.1 生态环境法典:让光污染终于有法可依
长久以来,光污染一直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偏传统的环保法律——《环境保护法》虽然对光辐射作出概括性规定,却没有深入定义光污染及其治理;《民法典》只从相邻关系的角度进行一般性约束。因此,基层行政执法人员面对无数群众投诉往往无可奈何,监管有时也变成纯靠自觉。
这一切将在今年8月15日迎来根本性变革。即将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设“光污染防治”专章,从多个维度为治理“看不见的污染”提供全方位的刚性法律依据:
监管职责明确。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光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光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光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源头规划先行。 第六百六十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城乡区域开发、改造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光污染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土地用途和建设布局,防止、减轻光污染。
光限值标准落地。 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照明产品、户外显示产品、交通补光灯、建筑玻璃等在其技术规范或者产品质量标准中规定合理的光限值。
分区分类管控。 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光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加强对需要特殊保护区域的人工照明和日光照射条件的控制。
中国环境报也系统提出,光污染防治可探索划定多功能管控区域:商业区适度放宽光照但严控闪烁频率,居住区严格限制夜间照明强度,生态保护区及暗夜公园则可设立“暗夜保护区”,明确亮度、功率密度等特殊要求。
立法填补了光污染防治的法律空白,还让基层的无序监管转为系统执行。《检察日报》亦指出,这一立法突破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5.2 地方试水:多地先行探索光污染防治
在国家立法之前,多地已经率先探索光污染防治的地方规章和标准。
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的《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在全国较早采用分区分类的思路,划定优先建设区、适度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暗夜保护区四大区域,对不同区域的照明量化指标作出具体要求,既保障核心区域照明充足,也注重减少光污染,守护城市暗夜环境。
河北省衡水市出台的《生态环境保护若干规定》,首次在法规层面规定光污染防治相关内容,明确住建等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要求推广应用微光、无光技术,防止监控补光造成眩光干扰。
在标准层面,2026年3月24日正式发布实施的《城市干扰光控制技术规范》(T/SZZM 005—2026),规定了城市干扰光控制原则、管控要求、系统管理、检测方法和检测报告要求,适用于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建筑立面、广告招牌、LED显示屏等室外照明与显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运维等,被视作光污染入法后的“深圳实践”。
目前,全国已有山西、广州等地将“光污染防治”写入省级或副省级城市法规,正在全面推进光辐射环境标准体系建设。
六、我们普通人能做什么?不“碳”烦恼,勿需“光”焦虑
国家在立法,城市在规划,技术上也有标准在推进——但光污染的治理不仅需要政策,也需要每个人的参与。以下是几件日常生活中就能做到的“小事”:
入睡前,让卧室成为真正的“暗房”。 睡觉前彻底关闭所有不必要的光源,卧室大灯、小夜灯全部关掉,充电器等设备的指示灯可以用贴纸遮住,或者把电子设备拿出卧室。窗帘换成加厚遮光款,挡住窗外路灯和月光。如果怕黑必须留一点灯,请优先选暖黄色、低亮度的小夜灯,放在远离床头的地面,尽量降低光照强度。
睡前1小时放下手机。 电子设备屏幕发出的蓝光对褪黑素的抑制尤为明显。研究发现,夜晚使用发光电子设备2小时,可抑制褪黑素分泌55.7%。睡前切换到阅读模式或开启护眼暗色模式,让大脑慢慢迎接“夜晚降临”的信号。
注重灯具的选择。 在选购灯具时,可留意产品是否通过了低蓝光或无蓝光危害的权威认证,尽量选择可调节亮度、色温的灯具,夜间切换至暖色调和更低亮度。
合理选择窗帘。 卧室可选用遮光率90%以上的全遮光窗帘,有效阻挡窗外路灯和商业广告屏光线的侵入。
看清再买玻璃幕墙的住宅或办公区。 购房或租房时,多留意周边是否有高反射率的玻璃幕墙建筑,或询问是否已按地方标准使用低反射率的反光材料。
开车出行时做好安全措施。 司机在强光路段可以佩戴偏光眼镜,有效减少因城市高楼的炫光反射或对面来车远光闪烁可能导致的瞬间视线盲区,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光污染的消除或许还要走很长一段路。但是,当更多人在夜里拉上厚厚的遮光帘、睡前调暗手机亮度并关掉所有闪烁的指示灯时,每一个小小的行动都是自己身心健康的有力守护,也是对宁静夜空和野生动物的温柔回应。
结语
光污染悄无声息地隐匿于璀璨夜景的繁华背景之中,虽没有那么明显,却同样必须被正视。它扰乱了我们的睡眠,损害着我们的心血管和代谢健康,扰乱了候鸟的万里迁徙和夜蛾的短暂生命,还阻隔了孩子仰望星空的权利。
2026年8月15日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光污染防治正式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时代。从深圳西涌成为我国首个国际暗夜社区,到南京的暗天空保护区正式规划;从广州拟出台首部光污染地方法规,到瀚海深处的冷湖小镇将浩瀚的星空资源当作发展转型的唯一砝码——每一个让灯光稍微“柔和”一点的细微行动,都是对看不见的污染最强有力的纠偏。
当夜晚真正变暗,我们才能拥有更亮的白昼。
| 江汉大学“格林杯”环保AI 大赛正式启动!.. | [2026-04-22] | |
| 格林环保受邀参加江汉大学产教融合座谈会.. | [2026-04-01] | |
| 格林环保总经理姜琦荣登《中国商人》3月刊.. | [2026-03-31] | |
| 武汉格林环保公司2026年开工大吉:燃丙午之..... | [2026-02-24] | |
| 2025年度总结大会暨”共话2026“主题大.. | [2026-02-04] | |
| 光污染,你是否已经习惯了“不夜城”?.. | [2026-05-08] | |
| 微塑料,科学家还在争论什么?——从“脑中发现.. | [2026-05-07] | |
| 河流的“数字双胞胎”——数字孪生流域如何守护.. | [2026-05-06] | |
| 建筑垃圾去哪了?——2026年我国建筑垃圾资.. | [2026-04-30] | |
| 厨余垃圾的“变身术”——湿垃圾资源化处置技术.. | [2026-04-29] | |
工业污水处理 |
污水处理成功案例 |
污水处理系统改造 |
污水处理解决方案 |
武汉格林环保设施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C)2017 网络支持 生意宝 著作权声明 鄂ICP备14006768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2010502000419